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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是国务院统筹布局的全国31个综合性危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之一,建设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迤资村,占地面积134.22亩,总投资约2亿元,设计处理原生废物4.1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2月获得环保部批复,2012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6月18日获得试运行批复开始试运行。2016年8月提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
2016年8月9日,四川省环保厅建管处副处长董丽萍组织省、市、区环保部门和专家一行,就攀枝花市危废处置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现场核查。陪同参加验收的有仁和区委政法委书记毛志强和仁和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仁和区大龙潭乡政府等单位有关人员。
验收组对项目防护距离内农户搬迁安置、环保设施设备建设和运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监(检)测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实地勘验。同时,组织召开现场核查评审工作会,听取项目单位、监测单位的专题汇报,了解项目试运行以来的环境监管、环境投诉和处理等情况。
验收组认为:攀枝花市危废处置中心工程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全厂各类污、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噪声排放无扰民现象,固体废物进行了规范化处置;试运行期间,按环评批复核定的业务范围和处置能力开展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工作。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现场检查验收,并建议通过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