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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是国务院(国函[2003]128号)批准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是全国31个省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之一。建设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是国家环保总部综合考虑合理布局原则确定的,也是攀枝花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要是利用国债资金。
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完善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在环评报告基本完成之际,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场址选择位置: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迤资村磨槽湾,距离攀枝花市区23km。
工程规模:70万立方米库容,每年处理能力4万吨
焚烧处理:8000吨/年, 物化处理:2000吨/年
固化处理:10720吨/年,填埋处置:35848吨/年
平面布置:综合处置厂区和填埋场,呈南北布置。
占地面积:8.95万平方米
服务期限:25年
工程组成:本项目是综合类废物处理中心,有废物的分类、贮存车间、焚烧车间、固化/稳定化车间、安全填埋场、污水处理场组成。还有生活、供水、配电等辅助部分。
项目总投资为21870.75万元,按照项目的性质确定这些投资均属于环保投资。
用于二次污染防治设施的投资为18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3%。
二、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选址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迤资村华卖社,目前属农村环境,位于攀枝花市城市下游,处于《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外,距离规划攀枝花市规划城区范围约11km(直线距离)。选择范围内有9户村民,予以搬迁安置,可以满足填埋场界800m内没有居民区的要求。
按照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选址条件,进行逐条的比较,确认拟选场址在采取人工防渗漏措施后,可以满足所有的技术条件
2)达标排放
本工程产生的各种废气采用技术、经济可行的环保处理措施处理后均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废水回用率达到80%,努力争取做到了“零”排放。
3)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1)声环境影响:项目周围800m内没有敏感点,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的情况。
(2)水环境影响:本工程废水排放量约8.1m3/d,排入金沙江,经预测分析影响很小。
(3)环境空气影响:本工程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根据预测结果显示,对附近敏感点贡献值很小。
(4)固体废物:本工程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填埋。
4)环保措施
(1)废气处理:本工程焚烧炉烟气采用“急冷塔+干式循环流化床脱酸塔+袋式除尘器+文丘里活性炭喷射装置+洗涤塔的组合工艺。”处理后排放;上料及储存坑的废气送入 焚烧炉燃烧;安全填埋场释放的废气采用导气管导出,防止废气聚集;稳定化/固化车间设置布袋除尘器。
(2)废水处理:生产废水采用物化处理和生化处理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分为余氯去除模块、重金属去除模块、生化系统模块和深度处理模块。并在综合处理车间预留膜处理空间。处理后废水的80%送到车间回用。
评价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工程本身就是一个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将有利于攀西地区特别是攀枝花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区域内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本工程采用引进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控制,生产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及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环境保护措施可行,能够保证稳定达标。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三、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所在大龙潭乡、迤資村及周边村进行访问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工程的选址是否同意;
2)您对本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3)您对本工程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4)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征求公众对新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写本于2008年9月2日开始公布,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2日。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恒德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查阅拟建项目的简写本。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08年9月2日起,到2008年9月12日截止。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主管部门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 |
攀枝花市恒德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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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攀枝花市邮政大厦11楼 |
攀枝花市炳草岗临江路78号得天独厚大厦 |
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18号 |
电话 |
0812-3349415 |
0812-3366425 |
028-85532523 |
邮箱 |
dapeng.tan@gmail.com |
zaolei@scemc.cn |
八、 发布单位
攀枝花市恒德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