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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知识
室内空气质量的概念,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一些西方国家出现。当时出于节约能源的考虑,建筑物的气密性大大提高,由此带来室内通风率不足,致使室内空气污染事件频频发生。一些人出现头痛、干咳、皮肤干燥发痒、头晕恶心、注意力难以集中和对气味敏感等症状,这一被称为“致病建筑综合症”的状况在很多国家都有发生,各发达国家在这方面都有着惨痛的教训。
一项分析报告显示,美国在120万商业建筑物中有2500万工作人员患“致病建筑综合症”。美国一个历时5年的专题调查发现,许多民用和商用建筑,室内的空气污染程度是室外的2至5倍,有的甚至超过100倍。日本约有30%的住宅因为使用有害的化学物质而引起“新居综合症”。在英国、西班牙、澳大利亚、美国以及其他工业发达国家都曾暴发因室内空气污染引起的军团病,并导致大量人员死亡。
根据国际卫生组织估计,在新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中,约有30%是致病建筑。20世纪90年代,欧美发达国家开始对室内环境质量制定相应标准。
目前国内一些装修污染的案例被炒得沸沸扬扬,一个主要原因是对于室内空气质量还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标准,以致于当问题出现时不知按什么标准去解决,由此引发了一些矛盾。据介绍,现有的卫生部制订的一些室内卫生标准,适用范围较窄,比较零散,控制指标不全。目前甲醛、氡有相应标准;苯只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没有居室内标准;关于空气中氨气含量,只有理发店、美容店的卫生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没有住宅与写字楼室内空气含量标准。